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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河北省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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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1 14:53

《河北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提出

到2025年全省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农田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

     日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2年,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300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50万亩,试点地区地膜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到2025年,推动全省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田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地膜使用回收利用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方案提出,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针对蔬菜、棉花、玉米等主要覆膜作物,支持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

     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针对马铃薯、花生、大蒜等适宜作物,在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可行性评价基础上,支持推广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

    加强地膜科学使用。省级进一步开展地膜覆盖适宜性评价,鼓励各地探索开展相应工作,强化地膜源头减量。各地积极推广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通过选育抗旱品种、调整种植结构等方式,推广浅埋滴灌、秸秆覆盖替代;通过推广一膜多季或多年使用、地膜覆盖度降低等技术,提高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和投入量。

      加强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积极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院校、农业企业等参与地膜产品及相关配套技术、装备研发、试点建设等。农业农村部门与科技、工信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所需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以及地膜覆盖有关配套农艺技术科技攻关力度。加强地膜原材料、加工工艺和设备等方面创新研究,提升地膜耐老化、增温保墒等性能,提高产品性价比。

      健全科学高效回收利用体系。立足提升地膜厚度、强度以及机械化捡拾比例的要求,大力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扶持建设专业化回收网点和资源化利用企业,不断健全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提升地膜资源化再利用能力。鼓励有条件地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废旧地膜无害化处理,将先进适用的地膜回收利用机具按程序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